承蒙永森長老--鳳城台福教會公認好男人看得起我的部落格,今天的主日的講台特別節錄一段在我部落格裡的話讓大家都知道這個部落格及我們小組裡,其他人的部落格.其實以前我是很不喜歡在網路上寫東西的,就是覺得寫了到底有沒有益處,有沒有人看?但是現在我發現你若是把生活的點點滴滴和感想全部紀錄下來是對我們個人極大的資產.聖經這本書一直到現在都是全世界最暢銷的書,如果當時全部沒紀錄下來,那些使徒或先知講講就算了.那我們今天還有神的話可以讀嗎?同樣地,今天若是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經歷過的神的恩典,禱告蒙應允的一切事物沒有記下來.那麼將來我們可以預期到現在的錯將來還要再犯,因為人是會忘記事情的.神的恩典,以色列人可以這麼健忘,我們也不會比他們好到哪去.
另外一點就是現在這個年代,大家都忙.要所有的人去像那些宣教士或傳道人那樣撇開一切專做神的工,我想是非常行不通也未必是神的心意.但"基督徒"絕對不是只是一個名號,必須要把基督徒的樣式行出來才能夠真的說你是.聖經上如此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做我的見證. 台灣或者是美國對中東而言其實都算是地極.那我們要在地極作耶穌基督的見證,這是一個基督徒該做的事並沒有一定要宣教士或傳道人才能做.以我們現在的情況,每天上課上班,講公事和功課都討論不完了,要怎麼樣去見證呢?
我想若真的是基督徒,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一定會有很多見證的.例如神怎麼安慰你, 神怎麼帶領你等等.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記下來透過網路給大家看. 每個人花個三分鐘就讀完一篇文章和你的見證.那麼這些見證因為是活生生的一個認識的人所見證的,可信度極高也就可以激勵更多的人.那麼基督徒到時跟神交帳的時候,做見證的部分就因著有寫部落格而交得出去,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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