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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9日 星期一
我媽和我哥
圖為我媽和她的兩個兒子:我哥和我. 背景本來應該70%有可能在下雨, 但在禱告之後, 神在日本沖繩所賜的藍色天空. 聖經裡描述的那些以色列人的兄弟幾乎沒幾個好東西, 不是兄弟互相殘殺就是搶家產. 上帝選他們當選民算他們走運. 那我們家的兄弟我可以很有信心的說一定不會作出這種沒天良的事. 我哥是愛小動物, 純樸善良的人, 現在取了大嫂, 我是由衷為他高興. 我也算是心軟的人, 做不出這種壞事. 親情的確是很奇妙的東西, 這次回台灣, 雖然我是三十歲的人了, 我媽說她還是把我當小時候的樣子, 問我愛吃啥然後煮東西給我吃, 又怕我冷著了. 還說她會照顧我們到照顧不動為止. 我相信要父母捨命去換子女的生命, 大部份的父母是會願意這樣做的. 這就是一種最偉大的捨命的愛.
我在之前的部落格曾經寫過一篇說用親子關係來比喻神和我們的關係. 目的就是要突顯一個真理, 那就是神跟我们必須是要一個無條件的愛的關係否則就是一個利益買賣的關係. 就算你修行不夠, 善事做不夠多, 你讀不懂聖經, 心中怎麼修還是一堆貪嗔痴都沒有關係, 只要你找到靈界的爸爸, 恢復親子關係後, 在充滿愛的家裡, 是沒有懼怕的, 上述這些缺點一定會逐漸被靈界的父改變的. 不要自己想要去修甚麼而是要順服靈界的父親的旨意. 肉身的父母的心情也是這樣, 只要小孩聽話盡力, 我們絕對不會太去逼自己的小孩變鋼琴界的朗朗或棒球界的王建民, 我想一般父母是不會這樣做的. 會高興的時候是小孩聽話未必是小孩鋼琴彈得多好.
當時我們祖先以色列人亞當亂搞弄到現在物質界秩序混亂, 碩果僅存就剩下這份親子之間無條件的愛. 這愛是就是貫穿聖經的一個字. 然而, 我們變成神的兒女以後, 還是會有貪嗔痴, 這就像若是你的家裡總是有一個小孩功課不好, 常惹麻煩, 你當然還是會愛他而且一點愛也不會減少, 但愛的管教就難免了. 若是我們凡事從親子關係來想像我們跟神的關係, 你就不會看不懂聖經, 因為神在做的就是肉身父母在做的.都是無條件的付出和愛. 肉身的父母還會說要照顧小孩到不能照顧為止但靈界的父就是永恆的愛了.
我們來看看應用, 今天都是神的兒女禱告說要多一點錢, 為何有些神給有些神不給呢? 當然就是看該兒女是怎樣的人, 我若不喜歡亂花錢, 拿了錢也不會跟父母關係變差, 神沒理由不給我. 但你若是個心裡很多貪念的人, 當然神不會給你錢來破壞你跟祂的親子關係. 所以心裡有所求的人, 以親子關係的角度過濾一下, 就可以更明白”爸爸”的心意, 經歷神的應許: “祈求就給你成就” (若你是親子關係中的乖小孩, 若不是, 只是浪費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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